《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GB50472-2008
一、适用范围与核心修订方向
- 适用范围扩展
标准适用于新建、扩建及改建的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,涵盖集成电路、平板显示等精密电子制造领域。明确洁净区与非洁净区的功能划分,并强调特殊工艺(如防辐射、防爆车间)需结合行业专项标准执行。 - 洁净室分级调整
取消传统“百级、万级”分类,采用国际通用的ISO 14644分级标准,将洁净室划分为ISO 1级至ISO 9级,同步强化悬浮粒子与微生物动态监测指标。
二、洁净室环境参数控制要点
- 温湿度与压差规范
- 温湿度:洁净区温度需控制在18℃-26℃,湿度45%-65% RH,保障精密电子元器件生产稳定性。
- 压差梯度:洁净区与非洁净区压差≥10Pa,不同洁净级别区域间压差≥5Pa,防止交叉污染。
- 气流组织优化设计
单向流(层流)用于高洁净度区域(如光刻车间),非单向流(乱流)用于辅助区域,混合流设计兼顾洁净度与能耗控制。
三、工艺布局与污染防控措施
- 人/物流分离与净化流程
独立设置人员更衣通道与物料传递口,配置气锁间、风淋室及双侧互锁传递窗,阻断污染路径。
物料需经清洁程序后方可进入洁净区,传递窗内设置紫外线灭菌装置。 - 特殊车间设计要求
- 防辐射车间:墙体采用铅板或硫酸钡混凝土,排风系统独立设置并配备高效过滤。
- 防静电区域:地面表面电阻控制在1×10⁴-1×10⁶Ω,设备接地电阻≤4Ω,减少静电对电子元件的损害。
四、安全与合规性升级
- 防火疏散规范
洁净厂房耐火等级≥二级,疏散走道长度≤40m,安全出口间距≥5m,并设置专用消防通道。 - 管道与设备安全
工艺管道(纯水、气体)采用316L不锈钢材质,纯水循环温度≥70℃,防止微生物滋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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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号:GB 50472-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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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名称: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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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名称: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dustry clean ro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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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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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08年12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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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日期:2009年7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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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单位:中国计划出版社(2009年北京)
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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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则(第10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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术语(第11-14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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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产品生产环境设计要求(第15-17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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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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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 生产环境设计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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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体设计(第17-19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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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 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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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 洁净室型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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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 洁净室布置和综合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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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艺设计(第20-24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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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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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 工艺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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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 人员净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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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 物料净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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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5 设备及工器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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洁净建筑设计(第24-27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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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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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 防火和疏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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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 室内装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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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气净化和空调通风设计(第28-35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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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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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 气流流型和送风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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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 净化空调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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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4 空气净化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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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 采暖、通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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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 排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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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7 风管、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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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水排水设计(第36-38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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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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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2 给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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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3 排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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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4 雨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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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5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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纯水供应(第39-40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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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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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2 纯水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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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3 管材、阀门和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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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体供应(第41-45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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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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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2 常用气体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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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3 干燥压缩空气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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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4 特种气体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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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品供应(第46-48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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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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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2 化学品储存、输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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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3 管材、阀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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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气设计(第49-54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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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1 配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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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2 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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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3 通信与安全保护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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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4 自动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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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5 接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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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静电与接地设计(第55-58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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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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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2 防静电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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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3 防静电接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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噪声控制(第58-59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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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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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2 噪声控制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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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振控制(第60-6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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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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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2 容许振动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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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3 微振动控制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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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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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A:各类电子产品生产对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(第62-6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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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B:电子产品生产间/工序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(第64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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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C:精密仪器、设备的容许振动值举例(第65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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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D:洁净室(区)性能测试和认证(第66-7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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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范用词说明(第74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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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文说明(第75-78页)
强制性条文清单
(依据第4页公告)
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涉及以下条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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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.2.5条:噪声控制要求(单向流/混合流≤65dB(A),非单向流≤60dB(A)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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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.3.3(1)条:甲、乙类房间的防火分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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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.4.2条:物料净化用室与洁净室之间需设气闸室或传递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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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.5.6条:真空泵安全措施(除油装置、尾气处理、氮气吹扫联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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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2.1条: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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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2.6条:洁净区与一般生产区的不燃烧体隔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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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2.7条:安全出口设置要求(疏散距离、疏散标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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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2.8条:专用消防口设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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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2.9条:爆炸危险房间的布置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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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3.1条:装修材料气密性及防污染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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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.1.6条:静压差控制(洁净室与非洁净室>5Pa,与室外>10Pa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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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.5.3条:排风系统安全措施(防倒灌、防爆、有害气体处理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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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.5.6条:事故排风系统设计(换气次数≥12次/h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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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.7.2条:风管防火阀设置(禁用熔片式防火阀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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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.3.1条:有害废水处理达标排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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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.5.1条:必须设置消防给水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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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.1.5条:可燃/有毒气体管道明敷及套管密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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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.2.5条:气体纯化间的防爆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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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.2.1条:化学品储存安全规定(储量限制、分类储存、排风应急电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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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.1.8条:可燃气体储存间的电气防爆设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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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.3.4条:火灾探测器设置要求(含高灵敏度早期报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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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.3.4条:防静电接地措施(含爆炸危险环境)。
核心内容摘要
1.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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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:确保技术先进、安全可靠、节能环保(第1.0.1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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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范围:新建、扩建及改建的电子工业洁净厂房(第1.0.2条)。
2. 关键设计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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洁净度等级:按生产工艺确定,无要求时参考附录A(第3.2.2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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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湿度:生产工艺无要求时,温度22~24℃,相对湿度40%~70%(表3.2.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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噪声控制:空态噪声限值(第3.2.5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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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振动控制:满足精密设备容许振动值(附录C)。
3. 附录关键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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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A:典型电子产品洁净度要求(如光刻工序需1~5级,控制粒径0.1~0.3μ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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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B:火灾危险性分类(如硅烷储存间为甲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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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D:洁净室性能测试方法(风量、静压差、过滤器检漏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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